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第九批耗材招采项目(第三次),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第九批耗材招采项目(第三次)
3.比选编号:****
4.比选项目简介:
4.1本项目共1个包。各产品所报价格不得高于 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 对应产品的联动采购单价、 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 上月末全省医疗机构采购加权平均价、 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 四川省最高参考价中的最低价格且不得高于本项目要求的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竞标。
4.2中选规则:第1包,每个包件确定2名供应商,其中每包第一名为中选供应商,第二名为备选供应商,当第一名失去配送本包所有或者部分商品资格时,比选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由第二名配送本包所有或者部分商品。
5.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根据项目情况设定的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属于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申报备案企业,并提供平台截图。
(2)比选申请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若所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凭证,若不属于医疗器械,提供情况说明。
(3)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在合同签订前,若响应产品为消毒产品的,响应产品须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若为新消毒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或向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4)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制造厂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响应产品的授权原件(且相关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9按规定购买了比选文件并缴纳比选保证金。
6.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文件自****至****,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点击登录查看四川分公司官方网站(www.zjzbsc.cn)购买。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80元/包(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资格不能转让)。
7.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7.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泸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四川分公司。(文件接收时间:****10时00分-****10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8. 比选邀请、变更、结果发布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点击登录查看(附属天府医院)官网(https:****。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泸州市****;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