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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街道省脑科医院外围道路、绿化及附属工程市政项目安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南京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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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街道省脑科医院外围道路、绿化及附属工程市****
发布时间:****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淳化街道省脑科医院外围道路、绿化及附属工程市****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淳化街道省脑科医院外围道路、绿化及附属工程市****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264万元

最高限价:299264元(最终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磋商响应文件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项目需求:淳化街道省脑科医院外围道路、绿化及附属工程市****

服务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如下条件,并依照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前往点击登录查看(南京市****)购买磋商文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

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包含投标文件正本盖章PDF扫描件及word版本,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本次采购公告在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导致投标有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京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京市****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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