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
【信息时间: **** 】
项目名称:沙县****
招标项目编号: ****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
1、请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详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在此特别重申2条:
(一)16.1、承包人劳务报酬的发放应不低于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409万的43.7%,承包人应建立统一规范的以工代赈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现场作业人员应为项目所在地的农村劳动力,经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后,将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16.2、承包人应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对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
(二)17.本项目造价按《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25年第三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中标人应严格执行《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相应材料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特别是使用人工施工的工序严禁使用机械设备替代施工,如有发现(监理发现、人民群众举报等),由监理单位进行相应处罚,且机械设备代替施工部分结算时将予以核减。
备注:请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本补充通知,若因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未及时留意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