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办公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由于中心日常办公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次院内比选活动中,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不足三家,中心停止了日常办公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次院内比选活动,现重新组织日常办公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院内比选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日常办公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 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预算:10万元,服务期限1年。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三、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报名时须提供资料:【格式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注:比选申请全套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照要求进行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五、 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 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详见比选文件
七、 投标截止时间: ****17:00,比选申请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可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八、 联系方式: 地址:乐山市****
九、 本次比选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官方网站发布。
附件1: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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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办公用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文件(服务类)(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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