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 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一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沙湾县 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一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7.255509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新疆瑞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 11栋多层住宅、大门及门卫室、配电室、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应配套基础设施,其中 4#、16#每栋建筑面积为 3416.07平方米;5#、11#每栋建筑面积为 3781.46平方米;6#、15#每栋建筑面积为 3415.24平方米;7#、17#每栋建筑面积为 4251.63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清单及文件)
楼栋编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4#、16# | 3416.07 |
5#、11# | 3781.46 |
6#、15# | 3415.24 |
7#、17# | 4251.63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沙湾县 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一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沙湾县 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一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工程造价咨询的经营范围。
(3)、项目负责人要求:造价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4)、投标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造价项目业绩不得少于 1项(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生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给予任何形式的处罚;如果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与投标。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10月 21日 10时 00分到 2025年 10月 28日 19时 00分
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五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证书及近半年(2025年 04月~2025年 09月)任意三个月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以上资料、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评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1月 03日 10时 3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11月 03日 10时 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
七、其他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到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工作结束止。
2)质量标准:合格。
3)招标范围: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包含施工过程中进度款审核、过程签证、变更审核、工程结算审查、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并出具结算及工程投资控制咨询服务、过程中影像资料收集等)。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4)控制价:47.255509万元
5)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肆佰元整(¥94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或电子保函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点击登录查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3)、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帐号 | ******** |
行号 | **** |
开户行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鲤鱼山北路支行 |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新疆瑞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地区沙湾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
联 系 人: 王女士、周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信息来源:http://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7d6f3f54-99a3-41f3-b39d-ac9a13038d2c&inpvalue=&dataSourc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