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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监管]【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园路西延(一期)标一招标公告(原标题:[住建监管]【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园路西延(一期)标一)

江苏苏州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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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监管]【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香园路西延(一期)标一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园路西延(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点击登录查看(招标单位)委托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香园路西延(一期)标一(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新区****

2.1.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222km,红线宽32m,城市****

2.1.3合同估算价:约8036.36万元。

2.1.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大型土石方、道路、商品砼、预拌砂浆、管道铺设、强弱电、桥梁、道路照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的工程造价在44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5年内有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须具有招标公告3.2条要求的资质,并附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

(2)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每一成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08时30分至****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是否采用二阶段评标: √是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一般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 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9.3 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CFCA)、****(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当年度最新公布的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市政总承包类)为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市政总承包类)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支票或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9.8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9.9说明: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9.10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

10.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常熟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常熟市****

联系人:朱祎淳

电话:****

监管部门:常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

12.友情提示

12.1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2.2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下载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

12.3本项目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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