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河城实验林场孟家工区二道沟抚育作业项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清河城实验林场孟家工区二道沟抚育作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元/m3
最高限价:280元/m3
采购需求:清河城实验林场孟家工区二道沟抚育作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
五、开启
时间:****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招标单位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法人持法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18241406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本溪市****
联系方式:****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消防支行
行号:****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00000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