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凉市****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庄浪县****
预算金额:80.00万元
最高限价:80.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
(二)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00分00秒至****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plsggzyjy.cn)。
售价:0元
四、投标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社会公众可通过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招标文件至本地电脑;供应商浏览电子招标文件后,确定参加投标的需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参加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参加的采购包,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
本项目的招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121.41.35.55:3060/login)进行,请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上传已编制响应文件的文件哈希值等操作,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则视为放弃响应。
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以电子响应文件方式进行响应,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将固化的电子响应文件(含其对应的哈希值)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 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庄浪县南城区水利大厦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0933-6827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静宁县百货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康宁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