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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选泉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合作方的信息变更(原标题:关于公开征选泉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合作方的公告)

福建泉州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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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成立于1999年3月,是泉州市教育局直属的综合性社会实践基地,同时为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挂靠于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特教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生学工、学农、学军、生命教育以及青少年兴趣培养与实践体验等公益性校外活动,助力全市****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 省关工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1〕68号)精神,为进一步提质扩容,保障泉州市****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实践基地占地面积需达到200亩以上,按一次性可容纳4000人开展实践活动的规模进行设置,并按特教学校提出的需求进行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室内实践区、行政管理区、生活区、室外实践区等功能区域,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各功能区域建设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教育设施建设标准,满足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活动开展的实际需求,其中室内实践区应配备各类专业实践教学设备与场地,室外实践区需规划合理的活动场地与配套设施。基地建设完成后,经依法依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合作方条件

1.主体资格。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依规登记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运作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主体资格可包含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全资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2.信用要求。该企业及其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全资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不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资金与建设能力。合作方需承担实践基地建设、设施设备所需全部资金,近三年资产总额不低于500亿元,承诺总投资额不低于4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并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能够保障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需承诺在土地交付后30个月内完成基地(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建设,并办理完整的竣工验收手续,确保按时投入使用,产权归属合作方。如合作方因自身方面原因未能完成上述要求,则特教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并要求合作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延误时间,应相应延长。

三、用地条件

1.用地范围与性质。合作方需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好土地相关事项,用地需位于泉州市地域范围内,且为单宗连片土地,面积不少于200亩,用地性质明确为教育用地,符合泉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地理位置。土地位置优越,按大巴车正常行驶速度计算,离泉州市****

3.土地状态。土地权属清晰、无任何争议,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无妨碍施工的障碍物,且已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达到“五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排水及场地平整)的拟出让净地状态。

4.交地期限。土地交付期限为****前。合作方在提交报名材料时,提交土地权属证明或属地作出的相应承诺函件,确保按时交付符合要求的土地。

四、合作运营相关事项

1.职责分工。合作期限内,特教学校主导课程开发建设、教学指导等相关工作,确保实践基地实践课程的专业性与科学性;合作方负责实践基地所需人员聘请、日常活动组织、运营管理、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包括实践活动的策划与实施、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学生的食宿安排与安全保障等,确保实践基地运营的高效性与安全性。

2.合作期限。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合作期限自正式投用起15年,期满后另行约定续约。

3.收益分配。项目合作过程中产生的运营风险,由合作方独立承担,特教学校无须承担。在合作方通过实践基地运营期间顺利回收本项目建设投资资金(含财务成本)之后,合作方应将每年实践基地总收入的适当比例分成给特教学校,具体比例由双方商定。合作方需提出回收成本的合理年限(不超过15年),由特教学校组织进行审核。合作方应承担公益担当,承诺每年按总收入的一定比例向泉州市****

五、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清单:

①企业及其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全资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

③项目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④企业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证明企业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

⑤土地所有权证或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按期供地的承诺函件(原件);

⑥实践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包括建设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

⑦实践基地运营管理方案,包括活动组织计划、后勤保障措施、安全管理体系等内容;

⑧企业信用状况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并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⑨合作意向书(需明确合作意愿、合作期限、权利义务等核心内容,加盖企业公章)。

2.材料提交时间:截至****17:00前(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将上述全部材料(一式九份,装订成册)提交至特教学校(地址:泉州市****

3.材料审核:特教学校将组织专业评审团队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将通知合格方进入后续的洽谈与评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方案的现场展现(PPT展示、现场演讲等)、互动答疑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征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要求开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合作方需严格遵守本公告及后续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如出现违约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特教学校有权终止合作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公告在泉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quanzhou.gov.cn/)发布,期限为1个月(****-11月20日)。未尽事宜,由特教学校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拨打咨询电话:特教学校:****,联系人:金老师。

附件:1.泉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要求
2.合作方评审标准和确定办法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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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泉州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要求

一、规模定位

以服务4000人同时开展实践活动为核心规模,规划用地不少于200亩,整体容积率参考国内、省内优质基地,平衡建筑密度与室外实践空间需求。

二、功能分区配比

由于实践基地课程是以体验式教育为主,对教学场所的需求与普通学校有较大的区别,对场地规模的需求更大。消防安全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执行,基地设计、建设标准参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一)室内实践区。主要规划布局包括专用教室、多功能教室、主题教育馆、多功能报告厅、架空层等。其中:

1.常规功能教室。按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设置课程体系,设置学工学农类、生存体验类、科学实践类、素质拓展类、劳动实践类、研学实践类等,涵盖VR体验、人工智能、编程实践、航天器、3D打印、沙画创作、商业理财、花艺、无土栽培、烘焙等主题教室。总体上小学阶段以体验为主,初中阶段以探究为主,高中阶段以创新为主。

2.科普类、教育类主题场馆。如地震馆、海洋馆、禁毒馆、法治馆、金融知识馆、闽南文化馆、国防教育馆等(可跟相关部门、单位合作,由其投入,但应高端配置;室内设施设备可逐步完善),实现在基地内可一站式参观多种类市级场馆,提高教学效率,丰富教学功能。

(二)行政管理区。包括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会议接待室、卫生保健室、附属用房等。

(三)生活区。主要规划布局包括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食堂、其他生活服务用房、研学中心等。

(四)室外实践区。主要规划布局包括户外拓展区、劳动实践区、运动场所等。

附件2

合作方评审标准和确定办法

一、评审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审过程严格遵循本办法及公告要求,评审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评审指标、流程与结果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任何违规操作与利益输送。

2.综合择优原则。从合作方的主体资格、资金实力、建设能力、运营方案、信用状况等多维度综合评审,优先选择综合实力强、贴合教育需求、具备公益担当的合作方。

3.教育导向原则。评审过程中重点关注合作方对实践教育课程的配合度、运营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教育公益捐赠承诺,确保基地建设与运营符合中小学生全面发展需求。

二、评审专家组成

1.组成结构。评审专家组共7人或9人,成员为:泉州市****

2.产生方式。实践教育课程研发领域专家、教育领域专家(中小学实践教育相关)按不少于1:3方式从国家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中随机抽签邀请,并从接受邀请的专家中随机抽签产生;建筑工程、财务审计、法律领域专家从福建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所有专家均需签署《利益回避声明》及《建设方案认知确认书》,如与合作方存在关联关系需主动回避。

三、评审指标及分值(最高分100分)

(一)主体资格与信用状况(资格审查,未达标直接淘汰)

1.主体资格合规性: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包含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全资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教育投资、园区运营等相关业务。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2.信用状况:参加本项目报名的合作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二)资金实力与土地保障(40分)(资格审查,未达标直接淘汰)

1.资金实力(20分):

(1)近三年资产总额不低于50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150亿元;

(2)按4亿元资金的30%自有资金提供银行账面信息作为资金证明,并承诺提供4亿元资金用于地面建筑建设,不能用于土地购买。

2.土地保障(20分):

土地为单宗连片,面积不少于200亩的教育用地;土地权属清晰,提供土地权属证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前交付“五通一平”净地的正式文书或属地政府出具的按期供地的承诺函件。

(三)建设方案与实施能力(30分)

1.建设方案合理性(12分):功能区****

以上项目(建设方案合理性)由评审组进行综合评议打分:(1)方案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需求,得满分;(2)方案完整,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但存在部分内容表述不足,得三分之二的分值;(3)方案内容简短、逻辑性差,得三分之一的分值;(4)未提供或不符合方案内容要求,不得分。

2.建设实施能力(18分):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完成过两个及以上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教育类建设项目业绩(需提供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竣工验收信息查询页面截图等证明材料),一个得3分,满分6分。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承建(非参建)的教育类建设项目获得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一个得6分,满分12分。以优质工程奖获奖文件的发文时间为准。

(四)运营方案与公益担当(22分)

1.运营方案可行性(12分):包含学生实践活动组织计划(6分);后勤保障措施完善(食宿、医疗、安全管理体系)(6分)。

以上项目(运营方案可行性)由评审组进行综合评议打分:(1)方案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需求,得满分;(2)方案完整,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但存在部分内容表述不足,得三分之二的分值;(3)方案内容简短、逻辑性差,得三分之一的分值;(4)未提供或不符合方案内容要求,不得分。

2.公益担当(10分):承诺每年向泉州市级教育公益事业捐赠的总收入比例(具体捐赠基数由双方商定),捐赠比例不低于3%得5分;每增加1%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五)合作意愿与履约承诺(8分)

(1)合作意向书明确合作期限(15年);

(2)在满足(1)的前提下,体现权利义务划分得4分,提供书面履约承诺(如未按时竣工、运营违规的赔偿方案等)得4分。

四、评审流程

1.材料初审:特教学校负责组织先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重点核查“土地面积是否达标”“建设方案是否对标功能分区****

2.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组召开评审会议,逐一审阅通过初审的合格方材料,按照评审指标进行独立打分,打分表需专家签字确认并附较为详细的评分理由。

3.计算总分:客观分指标按实际得分计算。主观分指标(即分档次打分的项目),去掉评委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作为该指标得分。各指标得分相加得出总分(含加分项)。

4.结果公示: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合格方为拟中选方,在泉州市****

5.异议处理:公示期内如收到异议,由泉州市****

6.确定合作方:公示无异议后,特教学校向中选方发出中选通知书,双方在30日内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五、特殊情况处理

1.如通过初审的合格方为1家,则直接洽谈。

2.中选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作协议、签订后存在违约行为的,取消其中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泉州市教育系统相关合作项目征选;造成实践基地建设延误的,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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