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富春溪西岸05-F-03地块(原华兴地块)项目用地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拍卖公告
经福安市****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 | 位置 | 剩余土石方量 | 处置 期限 | 保证金 | 起始价 | 每次增 价幅度 | 备注 |
福安市富春溪西岸05-F-03地块(原华兴地块) 项目用地平整剩余土石方处置权 | 福安城关170°方向,直线距离约2km处,行政区划隶属福安市**** | 剩余土石方量约29.16万m3,其中剩余土方量约23万m3,剩余石方量约6.16万m3。 | 合同约定动工之日起3个月内。 | 70万 元 | 70 万元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场地平整出的土石方,竞得人自行委托生产、加工,不另设加工场所。可加工生产达标的建筑用石料和机制砂,不得生产饰面石材。对委托生产加工的石料、机制砂可进行销售。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为遵守法律、法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企业,不接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列入“黑名单”的对象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可于 2025 年10月22日-****前向点击登录查看领取拍卖文件、签署相关必要文件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竞买保证金须于2025 年11月18日17时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以款到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查,对符合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拍卖人将在2025 年11月19日上午9 时 3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人数少于3 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终止该宗采矿权拍卖。
五、拍卖会定于 2025 年11月19日上午10 时在福安市****
六、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拍卖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注意事项:1.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同对本次出让平整地块的现状及外部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2.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公示期满后5 个工作日内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中标人)资格,不退还竞买保证金,本标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出让。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3.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可在福安市****
八、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九、联系地址:福安市****
联系电话:****(郑先生)、****(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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