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丰县****
(招标编号:YS25CG090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新丰县****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8.902282万元,招标人为新丰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新丰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新丰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新丰县****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
磋商文件。(注 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采购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采购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划分行业划分行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韶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韶关市****
七、其他
一、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
二、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及开启时间:****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时间:****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韶关市****开标室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方式及资料要求:
1.报名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补充事宜: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丰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丰县****
地 址:新丰县****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韶关市****
联系人:叶工
电 话: 0751 - ****
电子邮件: gdy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叶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