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秋季公共区域苗木补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年秋季公共区域苗木补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有资金:37.69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法桐、高杆金叶榆、国槐等(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秋季公共区域苗木补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秋季公共区域苗木补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 1: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
(4)市**** |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 1】林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从 2025年 10月 22日 10时 00分到 2025年 10月 28日 19时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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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方式 | 时间:2025年 10月 22日至 2025年 10月 28日,每天上午 10:00至 14:00,下午 15:30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方式:报名成功后发送至邮箱;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 11月 03日 10时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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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方式 | 新疆阿克苏地区****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5年 11月 03日 10时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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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新疆阿克苏地区**** |
七、其他
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法人或被委托人),中小企业证明文件,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须提交清晰可见的,加盖公章 PDF版扫描件。(2)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注:以上资料,原件备查,盖章复印件(一份)备存。
2、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开标时需缴纳场地费 200元。
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自行登录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4、本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超过 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阿克苏市****
联 系 人: 马欢欢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信息来源:http://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70e3310d-4d30-42a1-8f0b-151bc****&inpvalue=&dataSourc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