筒车湾镇七里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SCG-ZXW****)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
一、招标条件
本筒车湾镇七里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1.361326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污水处理工程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简车湾镇七里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筒车湾镇七里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筒车湾镇七里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筒车湾镇七里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即投标截止前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报名时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或劳务合同;
(3) 信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4) 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00分到****18时00分
获取方式: 安康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4时3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筒车湾镇七里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SCG-ZXW****
项目名称: 筒车湾镇七里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13613.2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筒车湾镇七里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13613.26元
序号 | 品目编码 | 品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 | B**** | 污水处理工程 | 施工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13613.26 | 513613.2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筒车湾镇七里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即投标截止前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报名时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或劳务合同;
(3) 信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4) 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 安康市****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媒介《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安康市****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信息: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汪青山
联系地址: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安康市****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梦婕
电话: ****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陕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汪青山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安康市****
联系人: 张梦婕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张梦婕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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