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度零星维修改造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方式:挂网比价
(三)预算金额:3万元人民币
(四)最高限价:3万元人民币
(五)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如下:
(1)服务期内,完成我院2026年度零星维修改造项目中所有拟实施的维修改造事项的造价咨询相关工作。
(2)服务期内,对我院零星维修公司项目报价进行初步审核,并对审核成果负责。
(3)根据工程进度对我院2026年度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已完工项目的工程量和价格进行最终审核,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并对审核成果负责。
(4)服务期内,对我院其他工程及已竣工项目进行造价、竣工结算审核,并对审核成果负责。
(5)根据我院2026年度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简要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效果图等。
(6)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要求派驻专业人员提供全过程服务。
(7)编制出具下一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控制价。
2.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履约时间及地点
履约时间:服务期约1年,以我院2026年度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直至我院2026年度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合同完成履约验收之日为止。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履约验收及付款方式
服务期结束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后,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合法有效等额发票、且达到支付条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
(3)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4)保密要求
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循《点击登录查看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对采购人提供的各种文书资料及工作业务信息等作好保密,维护信息安全和机密,不得泄露任何项目信息内容。如有违反,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的一切损失,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
(5)双方权利和义务
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有权检查监督供应商管理工作的实施及项目的执行情况;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采购人承担的其它责任。
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对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设计供应商承担的其它责任。
(6)违约责任
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约定,保证工作的正常履行。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次项目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总报价唯一、且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制作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项目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项目采购公告中的全部内容,按照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以及“正本”字样(封面格式要求见附件)。
(一)资格响应材料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履约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至少5个自****(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项目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署时间页)。
5.供应商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承诺函》)。
以上1至5项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报价响应材料
提供的报价单要涵盖上述“(五)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涉及的费用,且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含税费、人工等所有配套服务的全部费用。评审时认定的总报价为项目报价。供应商总报价唯一、且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响应材料多页的,须在每一页上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项目报价表》详见附件)
(三)其他响应材料
响应人认为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将响应材料按顺序装订好后,密封在文件袋中,并盖密封章。
四、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采购文件公示时限:2025年10月 22日— ****。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下午16:00时。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点击登录查看 ****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响应人采取邮寄方式投寄响应文件的,请于截止时间之前电话确认采购人收到了符合装订要求的响应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三)组织评审: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响应材料密封装订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审查通过的响应供应商方可参与项目比价,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响应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采购人将不确定其为成交人。
(四)发布成交公告:现场评审工作结束后,采购人自成交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成都法院网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合同的签订与付款: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到期后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支付按双方约定执行。
五、关于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情形
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未按要求确认的,则其报价无效。
2.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1)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面规定的顺序修正确认。
六、其他
1.无论项目评审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项目采购文件由采购单位解释。供应商由于对采购资料或者对采购单位口头解释进行的任何推论和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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