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城区智能感知前端改造提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城区智能感知前端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沧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新增 391 套电子警察执法取证设备及相关配套网络电路,其中在渤海路与求是大道交叉口、海河路与清池大道交叉口等 100 个灯控路口新增电子警察 260 套,在渤海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南绕城与长芦大道交叉口等 40 个灯控路口新增反向电子警察 120 套,在西花园高速口南侧 300 米、长芦大道与南绕城交叉口北侧等新建 11 套黄牌货车禁行违法抓拍设备;项目对黄河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解放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等 89 个路口 260 套老旧电子警察及原有线路进行升级改造。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随机远程异地”评审形式,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 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 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3) 平台使用情况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收费标准:0 元。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韩先生,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公安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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