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
谯城区2025-29 | 十河镇林路北侧、十河污水处理厂东侧 | 20874.8(31.312) | 工业 用地 | ≥1.2 | ≥40% | ≤5% | 50 | 357 | 176 | 5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见《规划设计通知书》,宗地以现状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至****,到点击登录查看获取《出让文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土地出让公告下方附件)。
四、申请人可于****至****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7: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18 :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时间****上午10:00至****上午10:00止,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其他:1.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2.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12个月。地块成交后如有异议由所属地政府负责解决。
3.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2房间)
联系人:袁 彪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
账 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亳州市****
账 号:****01999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谯陵支行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