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广汉市****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更新改造乡镇垃圾收集转运站 16 座、提升改造垃圾分拣中心 1 处,提档升级垃圾分类收集点 1200 个,更换撕碎破碎设备、输送机、分选机等,完善其他垃圾分类及收转运配套设施。
2.2 比选范围:广汉市****
2.3 服务期: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止。
2.4 质量要求:成果资料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中价协[2012]011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等有关规范和通知标准。如有新政策文件颁布,则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2.5 项目总投资1885.69万元。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须为注册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3.1.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点击登录查看领取比选文件。
4.2 可将报名文件发送至邮箱****@qq。Com报名,报名成功后比选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
4.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30分,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A11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深圳路东一段124号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