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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城港达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江西宜春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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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5)赣0981破6号

本院根据丰城市昌宏木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裁定受理丰城港达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指定点击登录查看律师事务所担任丰城港达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丰城港达建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前,向丰城港达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江西省丰城市****点击登录查看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31100;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丰城港达建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丰城港达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上午9:00,通过微信群组的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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