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莫愁湖公园南门综合楼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莫愁湖公园南门综合楼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0万元
5、最高限价:30.0万元
6、采购需求:莫愁湖公园南门综合楼房屋安全鉴定服务项目,对莫愁湖公园南门综合楼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主体结构及抗震能力鉴定),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
8、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2)~(6)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②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④供应商须在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库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起至****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
3、方式:(1)现场获取【请潜在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中小型企业(含微型)声明函原件,审核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电子邮件获取【请潜在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中小型企业(含微型)声明函、转账截图(缴纳支付宝帐户:****@qq.com点击登录查看(汇款时备注简要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以上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qq.com并与采购代理联系(联系电话:****),审核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每份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
3、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磋商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五、开启
1、时间:****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项目的公告,敬请关注相关法定媒体发布的信息: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不组织。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适用)
根据《南京市****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京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京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