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汛镇泥螺村集体鱼塘14亩(徐发国西)发包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盐城市****
项目状态 已成交
公告日期 ****
交易品种: 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4年
交易底价: 600.00元/年/亩
交易面积: 14.00亩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五汛镇 | 村(社区) | 泥螺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14.0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一、项目名称:五汛镇泥螺村集体鱼塘14亩(徐发国西)发包 。 二、项目地点:位于泥螺村五组境内(徐发国西)。 三:招标范围:淡水养殖。具体四址:位于泥螺村五组,汛鲍河堆围西侧,东至汛鲍河边水泥路、南至五组责任田,西至塘边排沟,北至五组排河。鱼塘面积14亩。(已除堆堤) 四、承包期限4年,暂定从****至****,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承包到期无条件交集体重新发包。 五、评标办法:线上交易。以600元/年/亩为底价,竞价每次加价10元(整倍数)/年/亩,以最高价者中标。 六、报名资质:有淡水养殖经验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且年龄在18-60周岁的自然人。报名需交投标保证金 670 元,项目成交后,中标方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方退还保证金。 七、交款办法:交一押一,中标者签订合同时需向招标方缴纳贰年承包金,以后年度签定合同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金,最后一年押金转抵承包金。国家水资源水费由中标方另外承担,如遇抗旱、排涝,需由中标方另外承担费用,不在承包金之内。 八、中标方中标后自行平整,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在承包期间,中标方不得改变淡水鱼塘养殖模式,不得改变鱼塘使用性质,不得养殖设施大棚虾、不得取土外运、不得搭建建筑物。只能用于普通的淡水养殖(中标方养殖项目需经村委会同意,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发包)。鱼塘堤坝不得植树,不得影响其他村民种植,承包期结束后必须保持鱼塘原有状貌,发包方有权监督中标方对鱼塘的使用情况。 九、承包期内,中标方投入的生产附属、配套设施自行承担;承包期结束后,中标方所有设施自行清走;如不清理,视作自动放弃,发包方有权清理,且不予任何形式补偿。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招标方重新发包。 十、中标方不得将标的转包、分包、转租、抵押;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政府规划等情况,中标方需无条件服从,发包方退还剩余承包金,相关附作物补助归中标方所有,其他补助归村集体所有,其它概不承担任何损失,补助标准按政府规定。 十一、安全责任,在承包期间中标方自行投资、经营、看管、收益,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它意外,发包方概不负责。承包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 ||
项目位置 | 盐城市**** | ||
项目四至 | 位于泥螺村五组,汛鲍河堆围西侧,东至汛鲍河边水泥路、南至五组责任田,西至塘边排沟,北至五组排河。鱼塘面积14亩。(已除堆堤)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一般养殖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泥螺14亩渔塘--审查表.pdf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泥螺14亩渔塘--决议.pdf |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 4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一、项目名称:五汛镇泥螺村集体鱼塘14亩(徐发国西)发包 。 二、项目地点:位于泥螺村五组境内(徐发国西)。 三:招标范围:淡水养殖。具体四址:位于泥螺村五组,汛鲍河堆围西侧,东至汛鲍河边水泥路、南至五组责任田,西至塘边排沟,北至五组排河。鱼塘面积14亩。(已除堆堤) 四、承包期限4年,暂定从****至****,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承包到期无条件交集体重新发包。 五、评标办法:线上交易。以600元/年/亩为底价,竞价每次加价10元(整倍数)/年/亩,以最高价者中标。 六、报名资质:有淡水养殖经验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且年龄在18-60周岁的自然人。报名需交投标保证金 670 元,项目成交后,中标方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方退还保证金。 七、交款办法:交一押一,中标者签订合同时需向招标方缴纳贰年承包金,以后年度签定合同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金,最后一年押金转抵承包金。国家水资源水费由中标方另外承担,如遇抗旱、排涝,需由中标方另外承担费用,不在承包金之内。 八、中标方中标后自行平整,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在承包期间,中标方不得改变淡水鱼塘养殖模式,不得改变鱼塘使用性质,不得养殖设施大棚虾、不得取土外运、不得搭建建筑物。只能用于普通的淡水养殖(中标方养殖项目需经村委会同意,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发包)。鱼塘堤坝不得植树,不得影响其他村民种植,承包期结束后必须保持鱼塘原有状貌,发包方有权监督中标方对鱼塘的使用情况。 九、承包期内,中标方投入的生产附属、配套设施自行承担;承包期结束后,中标方所有设施自行清走;如不清理,视作自动放弃,发包方有权清理,且不予任何形式补偿。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招标方重新发包。 十、中标方不得将标的转包、分包、转租、抵押;承包期间,如遇国家征用、政府规划等情况,中标方需无条件服从,发包方退还剩余承包金,相关附作物补助归中标方所有,其他补助归村集体所有,其它概不承担任何损失,补助标准按政府规定。 十一、安全责任,在承包期间中标方自行投资、经营、看管、收益,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它意外,发包方概不负责。承包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 ||
交易面积 | 14.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670.00 | ||
交易底价 | 60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 15:00~**** 15:15 | ||
出价延时 | 10秒 | ||
加价幅度 | 10元/年/亩 | ||
底价 | 600.00元/年/亩 | ||
补充说明 | -- |
流出方信息
被委托人信息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 公告--泥螺01.rar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