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 设计施工一体化澄清公告
第01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 设计施工一体化”于****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由原“三、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须投标单位加盖鲜章或有鲜章的扫描件后扫描,且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变更为:“三、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并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次澄清补遗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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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
监督部门: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局
监 督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