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镇永丰村现代农业共富大棚项目施工+运营(重新招标)
招标信息发布表
项目编号 | **** | 信息类别 | 施工+运营类 | ||||||
发布时间 |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名称 | 新丰镇永丰村现代农业共富大棚项目施工+运营(重新招标) | ||||||||
建设单位 (盖章) |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
总投资 | 245.404万元 | 投资性质 | 财政性资金 | 招标部分 估算价 | 施工:217.4404万元 运营费:4000元/亩/年 | ||||
工程规模 |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293.20平方米(约19.94亩),总建筑面积约11168.00平方米,主要建设期内容为2栋种植塑料大棚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其中1#薄膜温室大棚约6048.00平方米,2#薄膜温室大棚约5120.00平方米 | 工程类别 | 自行判别 | ||||||
工期 | ①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②运营年限8年(自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计算) | 工程地点 | 嘉兴市****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招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嘉兴市**** | ||||||||
投标人 资质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协议内施工单位提供)。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的运营服务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协议内运营单位提供)。 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1家施工单位,1家运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及“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 ||||||||
项目经理资质/负责人要求 | 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运营负责人:明确负责人,年龄不得大于60周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协议内运营单位提供)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政府投资项目 | 是 | ||||
报名地址 |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请以投标人账号登录“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 | ||||||||
报名起止时间 | ****至****14:30 | ||||||||
备案部门 (盖章) | 嘉兴市**** | ||||||||
备注 |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采用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缴纳方式1:采用按项目单次单笔购买投标保证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电子保函”,点击保存,点击金融机构名称后面“选择”按钮后在保函申请页面完成保函申请、费用支付相关操作即可。 注: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 缴纳方式2:已在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年联保”,保存即可。 注:施工类项目须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南湖区****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 开户行:工行嘉兴南湖支行 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未能完成保证金支付或保证金未能到账视为未缴纳,后果自负。 咨询方式: 年金业务咨询(缴纳/退还):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技术服务: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 计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