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
2.2工程规模:阜宁县****
2.3招标预算价:13.25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阜宁县**** | 阜宁县**** | 30日历天 |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须法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参加开标,请各投标人报名时充分考虑。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化平台-自行招标项目”(网址:http://222.188.117.130:17172/)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时00分,投标地址:阜宁县****
4.3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15时00分,阜宁县****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6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控制价:13.25万元
七、付款方式:
待上级资金拨付到位,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经审计后再付审定价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审定价一次性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地 址:阜宁县****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000
联 系 人: 游主任 联 系 人:刘明芳
电 话: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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