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三家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处置澄清公告
各意向竞价人:
按资产处置单位要求,为本项目顺利开展,现对本项目作出如下更正:
1.三、意向竞价人应具备的条件中新增“(八)竞买人须为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单位或个人,若为省外单位,还需提供有效的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证明材料”
2.四、资格审查中(四)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中“1.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2.其他组织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均新增“竞买人须为列入县****
3.公告时间由“****9:00时至****17:00时”变更为“****9:00时至****17:00时”
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17:00时”变更为“****17:00时”
网上竞价开始时间由“****10时30分”变更为“****10时30分”
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由“****10时00分”变更为“****10时00分”
资格审查时间由“****10时00分”变更为“****10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