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加油站 | 位置 | 日均汽油销量 | 移动支付占比 |
通远 | 华宁县宁州**** | 4.63吨 | 17.01% |
莲池 | 红塔区**** | 2.17吨 | 19.76% |
兴蒙 | 通海县**** | 3.24吨 | 22.11% |
观音山 | 红塔区**** | 1.3吨 | 14.35% |
宏翔 | 新平县**** | 0.95吨 | 4.92% |
昆曼 | 红塔区**** | 1.15吨 | 18.42% |
铁都 | 红塔区**** | 0.92吨 | 15.52% |
宝山 | 峨山县**** | 2.18吨 | 8.66% |
玉溪分公司通远、莲池、兴蒙、观音山、宏翔、昆曼、铁都、宝山站现有场地适合开展全自动洗车业务。通过增加全自动洗车项目,可充分发挥汽油和洗车业务关联作用,不断延伸会员加油免费洗车的增值服务,实现汽服效益更大化,结合目前公司合同管理及招投标要求,拟对8座站全自动洗车机联营项目进行服务招商。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云南玉溪销售分公司8座加油站全自动洗车机联营合作项目。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中国石油云南玉溪销售分公司8座加油站全自动洗车机联营合作项目。选择有能力的全自动洗车机服务方,负责全自动洗车设备的投入、安装;负责全自动洗车设备的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负责所合作的洗车业务保险及理赔服务、24小时客服服务;负责洗车机水、电表安装,承担洗车设备设施产生的水电费等费用;负责洗车机日常所需的物料消耗用品,如清洗液、泡沫液、蜡水等;负责洗车设备淤泥清洗、洗车机清洁工作;负责牵头办理洗车机环保、排水排污手续、防雷检测等满足经营的各类证照并承担所有后果及相关费用(每年根据属地部门政策要求及时梳理及办理)。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项目预算金额:现经初步预估,8座加油站全自动洗车机日均使用洗车券洗车139车次,预计1个月平均收入4.17万元,预计合作三年预计获得汽服收入150.12万元,预计支付合作方费用97.6万元。
注:以上服务费金额受洗车量的增减而变化,估算金额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也不对最低支付服务费用进行承诺。
4.报价方式及要求。
4.1报价要求:报价采取下浮率的形式,投标人在招标人给定的支付结算方式的基础上报下浮率,下浮率为负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
洗车机销售收入并入招标人财务核算,即洗车机全部收入,必须全部纳入招标人加油站系统统一管理。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由合作方开具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以对公转账方式付款。
4.2结算支付方式:玉溪分公司、合作方双方按照实际客户洗车营业收入进行结算(包含现金消费、洗车券),分成比例为玉溪分公司35%、合作方65%,其中:洗车券定价10元,结算统一按10元/次分成结算,客户付费的现金消费,以实际消费金额为准进行分成结算(以玉溪分公司管理平台数据为准)。
投标方须承诺汽服项目设经营保底目标为4.2万元/月,年度实际营业收入未达到保底额,差额部分在当月进行清算并由投标方补足。(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服务地点:玉溪分公司8座加油站内。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7.运营模式:合作经营。即招标人提供场地,合作运营方负责汽服店的全部配套及运营服务工作。合同签订后不可转包第三方,一旦发现转包协议立即终止,且招标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8.付款方式:洗车收入进入招标人咔咔平台及站级系统,次月双方以咔咔平台及站级系统数据为依据进行对账后,合作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招标人,招标人按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给合作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满足本项目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3投标人须承诺:项目运营期间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设备的定期保养,能够在24小时内完成抢修工作等服务内容,提供书面承诺。
*2.4投标人须承诺:合法合规经营,达标排放洗车污水。投标单位中标后需承诺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开展业务范围匹配的经营证照、备案、排水许可等,同时需求的设备设施一个月内安装落实到位,提供书面承诺。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至少1项类似服务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与汽服店合作服务范围、服务标准相关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合同须体现业绩服务内容,业绩不满足的投标将被否决。
*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需提供以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拟派项目总体负责人1人及其他人员并承诺拟派为本项目服务的管理层及技术人员等在项目执行期间不更换、不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人员明细表及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承诺:在服务数量、质量、过程等方面对客户负责,并负责解决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客户投诉,合同签订后不可转包第三方,提供书面承诺。
*7.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3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7.4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8.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10月22日至 2025 年10月2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本项目仅支持电子钱包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U-key办理所需时间,预留充足的文件编制和U-key办理时间。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1月12日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注: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
邮 编: | 邮编:610017 |
联 系 人: | 联系人:呼延先生、刘先生 |
联系方式: | 电话:**** |
传 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126.com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号:/ |
项目结束后,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杨女士****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5年10月
公告(邀请书)附件-投标人失信行为内容.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