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和弘扬西藏石刻文物承载的深厚文化内涵,挖掘其独特艺术价值,进一步丰富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馆藏展品,现通过比选方式采购临摹制作石狮子展品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2.项目名称: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临摹制作石狮子展品项目
3.预算资金:15万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4.采购方式:比选
5.项目背景及内容:参照西藏境内现存吐蕃时期石狮子实物及相关文献资料,复刻1对吐蕃石狮。单只石狮通高2.2米,配套独立基座各高1.3米。复刻作品需精准还原吐蕃时期石刻艺术风格,重点凸显其与唐代主题雕塑在造型、技法上的共通性,直观展现西藏文化与中原文化同根同源、交流互鉴的历史事实,以文物实证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认知,同时满足博物馆展品补充及文化展示需求。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经营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工艺美术品制作或雕塑工艺品制作、销售等相关领域。
2.具备良好纳税记录(提供近年纳税证明),财务状况稳定(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不良状态。
3.可提供过去3年内完成的同类作品证明材料。
4.需在投标文件中清晰阐述复刻石狮子的设计理念,并附完整效果图。
5.尊重知识产权,保证设计方案及产品不侵犯第三方权益;若涉及石刻文物形象、图案使用,需提供合法授权证明(如有),并说明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申请等)。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条件。
7.无任何犯罪记录。三、项目响应要求(商务及技术文件)
(一)商务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授权,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简介、相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4.报价明细及总价。
(二)技术文件
1.完整设计方案(含设计理念说明、复刻石狮子效果图等);
2.需配合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完成材料前置审核(审核内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并接受局采购领导小组的资料审核与综合评估;最终比选结果将报点击登录查看局长办公会及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三)材料递交要求
所有响应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密封包装,密封袋外需清晰标注“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未按要求密封或标注的,视为无效响应。四、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至****(逾期不再受理),每日递交截止时间为18:30;
2.递交地点: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西藏日喀则市****
1.投标人需自行承担编制及递交响应文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该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2.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投标人需积极配合;
3.本公告解释权归日喀则石刻艺术博物馆所有。六、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