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 视频会议终端 | KEDACOM | SKY X330M-4K30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1、支持H.323、SIP通信标准,会议速率支持64Kbps-8Mbps。2、采用硬件分体式结构,非PC架构、非工控机架构。3、设备核心芯片包含音视频编解码单元、CPU处理单元、视频输入输出芯片、音频输入输出芯片。4、支持H.261、H.263、H.264 BP、H.264HP、H.265 视频编解码协议。 5、支持G.711、G.722、G.728、G.722.1C、G.719、MPEG4-AAC LC/LD、Opus等音频协议。6、支持4K30、1080p60、1080p30、720p60、720p30高清分辨率,并向下兼容4CIF、CIF标清分辨率。7、支持≥3路高清视频输入接口,≥2路高清输出接口,接口需包括HDMI等高清输入输出接口。8、支持接口控制功能,终端的音视频输入输出接口、串口、USB口、网口等均支持通过视频会议管理系统进行管控。(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9、具备OLED显示屏,支持 OLED 屏显示设备运行状态,显示状态:启动、升级、休眠、网络异常、错误码、IP 地址以及号码等。10、支持字幕叠加功能,可在本地图像上不同位置同时设置叠加台标、横幅、短消息。 11、支持多种显示功能,支持单屏双显、单屏三显、双屏双显、三屏三显。(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2、支持内置视频矩阵功能,可在终端控制系统上灵活配置任意视频输入与输出接口之间的对应关系。(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3、支持终端备份功能,当会议中主用硬件视频会议终端故障时,自动切换至备用硬件视频会议终端,实现视频会议的无缝切换。(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4、支持向视频会议管理系统注册,进行USBkey 插拔、用户登录、入会离会,双向认证等运行日志上报,支持事件上报。15、支持7×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无死机,无音视频卡顿。16、支持丢包重传、前向纠错、自适应丢包补偿、自适应抖动平滑技术,具备较强的网络抗丢包能力,在IP网络达到55%丢包率情况下语音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无马赛克;80%的丢包率情况下声音清晰流畅、可准确理解。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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