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宝山分局国有资产报废(处置)项目
二、处置内容及处置方式:
1.仓库内存放的已到报废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国有资产(机、电脑、桌椅等);
2.处置方式,现场确定物品数量,按照实际资产数量进行报价,最终确定国有资产处置的总价格;
三、询价人资格要求:
1.参与询价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的经营范围;
2.参与询价的企业须具备回收资质证明;
3.参加询价的企业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四、所需资料(密封提交):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法依规处置,处置过程不得产生污染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报价单原件(现场领取)
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须自行封装,封装袋显著位置处须有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及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料,资料提交完毕视为参加比选。
五、询价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至10月24日。
2.踏勘时间:****上午9:30,在鹤壁市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125室集合统一安排进行现场踏勘,逾期不再受理。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7:30前,提交上述有效资料到宝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宝山经开区管委125室)。
4.****,组织询价小组对资料拆封进行评选。
特别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请供应商结合实际进行报价。
六、竞价形式
询价小组从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且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中,推荐报价最高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抽签决定排序,时间另行通知。
七、处置工作
1.成交供应商中标后,在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国有资产最终处置费用交至对公账户,并协助处置单位办理相关入帐手续,同时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选企业承担。
3.成交供应商在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询价处置物资。
4.回收方竞价前必须对报废资产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存放地点、数量等现状有一定的了解,对报废资产后期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变化、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及差异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回收方回收报废资产后,不得以上述资产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合同或退回交易价款、索要处置方补偿。
5.回收方逾期未清运资产视为自动放弃,由处置方自行处置。
八、凡对本次询价公告有异议需咨询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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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鹤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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