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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建莆田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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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秀屿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邀请福建津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亿鑫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点击登录查看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秀屿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最高限价

简要需求或要求

磋商保证金

所属行业

1

1-1

秀屿区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1项

80万元

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0

其他未列明行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合同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合同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资格承诺函

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合同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起至****止,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起至****止,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7.2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3获取地点及方式:至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或通过邮件(电子邮箱:zrj****@163.com)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报名获取。

8.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15:00,莆田市****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莆田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莆田市****

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法:0594-****

电子邮箱:zr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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