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
招标编号:SC2025A135
各潜在投标人:
遂昌县****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5.3624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157.8262万元;监理费有效报价范围为:140.2899万元~157.8262万元(下浮范围:10%~20%)。
二、本项目建设规模调整:
原来为: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为2.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3万平方米(单项最大建筑面积6637.7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酒店、停车楼及商业配套等【详见施工图】。
现改为: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为2.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3万平方米(单项最大建筑面积6637.7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酒店及商业配套等【详见施工图】。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5.3.1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原来为:
支付阶段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首付款 | / | / | / |
中间付款 | □每月支付一次; □每季度支付一次; √其他: ①项目完成至总工程量的20%时支付一次; ②项目完成至总工程量的40%时支付一次。 ③项目完成至总工程量的60%时支付一次。 ④项目完成至总工程量的80%时支付一次。 | □按服务期比例; □按人员投入; √其他: ①项目完成至总工程量的20%时支付至监理酬金(暂定)的20%; ②项目完成至总工程量的40%时支付至监理酬金(暂定)的40%。 ③项目完成至总工程量的60%时支付至监理酬金(暂定)的60%。 ④项目完成至总工程量的80%时支付至监理酬金(暂定)的80%。 | |
竣工 | 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 | 累计付至监理酬金(暂定)的90% | |
最后付款 | 完成竣工结算(复审)且质保期满后14天内 | 付清余款【余款为扣除已支付的监理酬金(暂定)后的结算监理费】 | |
注:1、结算监理费:以施工结算审核价(复审)为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标准计取,工程复杂系数、其他系数均按1.0计取,计算方式:结算监理费 = 监理费×80%×(1-中标下浮率)。且不论监理服务期的延长或缩短、人员的增加或减少均不调整监理服务费,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2、若本项目在实际施工监理过程中需要(爆破、轻钢结构)专项监理时,中标监理人应自行聘请有(爆破、轻钢结构)专业监理资格的监理单位介入专业工程监理工作,专业工程监理单位的资格等级和监理人员资格等级均应满足本工程专业工程的规模、特性要求,监理费用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由中标监理人向专业监理人支付,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修改为:
支付阶段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首付款 | / | / | / |
中间付款 | □每月支付一次; □每季度支付一次; √其他: ①项目完成至总工程量的20%时支付一次; ②项目完成至总工程量的40%时支付一次。 ③项目完成至总工程量的60%时支付一次。 ④项目完成至总工程量的80%时支付一次。 | □按服务期比例; □按人员投入; √其他: ①项目完成至总工程量的20%时支付至监理酬金(暂定)的10%; ②项目完成至总工程量的40%时支付至监理酬金(暂定)的30%。 ③项目完成至总工程量的60%时支付至监理酬金(暂定)的50%。 ④项目完成至总工程量的80%时支付至监理酬金(暂定)的70%。 | |
竣工 | 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 | 累计付至监理酬金(暂定)的80% | |
最后付款 | 完成竣工结算(复审)且质保期满后14天内 | 付清余款【余款为扣除已支付的监理酬金(暂定)后的结算监理费】 | |
注:1、结算监理费:以施工结算审核价(复审)为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标准计取,工程复杂系数、其他系数均按1.0计取,计算方式:结算监理费 = 监理费×80%×(1-中标下浮率)。且不论监理服务期的延长或缩短、人员的增加或减少均不调整监理服务费,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2、若本项目在实际施工监理过程中需要(爆破、轻钢结构)专项监理时,中标监理人应自行聘请有(爆破、轻钢结构)专业监理资格的监理单位介入专业工程监理工作,专业工程监理单位的资格等级和监理人员资格等级均应满足本工程专业工程的规模、特性要求,监理费用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由中标监理人向专业监理人支付,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具体以补充修改文件为准,请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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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行政监督部门:遂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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