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托育机构申报,我局审核、实地考察评估,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现将认定的3家普惠托育机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
一、托育机构名称、地址。
1、宁德市****
2 、宁德市****
3、宁德市****
二、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标准最高限价(根据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做动态调整)。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托育费 (全日托) | 托大班 | 1778元/人﹒月 | 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不低于8小时/日。 |
托小班 | 1940元/人﹒月 | ||
乳儿班 | 2586元/人﹒月 | ||
托育费 (半日托) | 托大班 | 49元/人﹒日 | 不少于4小时/日。 |
托小班 | 53元/人﹒日 | ||
乳儿班 | 71元/人﹒日 | ||
托育费 (计时托) | 托大班 | 16元/人﹒小时 | 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
托小班 | 18元/人﹒小时 | ||
乳儿班 | 24元/人﹒小时 |
以上收费不包含机构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本次认定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有效期为****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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