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工程一标段项目表白寺枢纽钢箱梁安装工程
报价中 单个供应商
需求编号:****
报价截止日期:**** 16:12:02
监督人员: 王经理
监督电话: ****
需求信息
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 每月20号结算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承兑汇票 供应链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否工勘:
不需工勘
供应商资质:
不限
税率:
0.00%
机械需求
办公车辆 皮卡车
包月
1台 |
4.0个月 |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0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皮卡车 | 设备厂商: 不限
汽车动力形式:不限
最大承载人数:不限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4000.00元/月
预计使用时间:
****至****
出租方承担: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承租方承担:
燃油费
驾驶员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桥梁科技公司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工程一标段项目表白寺枢纽钢箱梁安装工程需要月租租赁1台皮卡车,大约租赁4个月,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用于现场运输材料。 1、设备要求:燃油,设备工作性能良好,仪表显示正常,车况良好,无改装。设备操作手操作证齐全、合格证等证件手续齐全。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办理交强险、车损、商业三者险,要求皮卡车带大货斗。 2、签订合同要求:设备使用前,双方应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担保函。 3、付款方式:乙方同意甲方采取现金、银行承兑、商业承兑、电子债权凭证等方式进行付款,具体付款方式以甲方资金情况确定。乙方银行账户应开通网上银行,并具有电子承兑收付功能。乙方每月10号前,与甲方机料科长对账,确定每台设备的实际使用时长,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根据业主方计量款到付情况和公司资金自有情况支付租赁费。 4、结算付款要求:租赁开始后,每月的10号前,乙方与甲方机料科长、设备管理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四方根据设备运转记录签单情况,确认实际使用设备数量、时间,统计签认机械租赁结算单,作为结算凭据。 5、预计使用时间:2025年10月-2026年2月,大约租赁4个月。 具体使用时间、地点:德州市****点击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