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单位组织实施的马堤村杀猪江组道路水毁修复工程、大寨组新建砂石道路工程(二期)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工程完工验收,承包人均已完成工程完工结算报告编制,工程完工结算金额分别为:434366.53元、284421.51元。
根据《中共龙胜各族自治县****
1.报名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报名人须为2025-2027年度龙胜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业务中标单位。
本采购意向公示期为****至10月27日(公示期6天),各意向报名人于****18:00时前将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须盖公章)提交至****(或发送PDF扫描件至工作邮箱:md****@163.com)。
工作电话:0773-7****
采购意向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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