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1.3、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业绩要求:
①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项合同中包含至少10台桥式或门式起重机(单台额定起重量≥40t,单个业绩中两类起重机合计数量不少于10台)的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投运证明);
②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台智能桥式或门式起重机采购设备供货业绩或智能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投运证明);
③同一份合同内容同时包含上述内容时,可重复计算。
更正为:
1.3、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业绩要求:
①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0台桥式或门式起重机(单台额定起重量≥40t)的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投运证明,以起重机台数为准,两类起重机数量累计不少于10台);
②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台智能桥式或门式起重机采购设备供货业绩或智能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投运证明);
③同一份合同内容同时包含上述内容时,可重复计算。
2、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2.3、投标人(联合体)必须满足以下全部业绩要求:
①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项合同中包含至少10台桥式或门式起重机(单台额定起重量≥40t,单个业绩中两类起重机合计数量不少于10台)的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投运证明);
②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台智能桥式或门式起重机采购设备供货业绩或智能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投运证明);
③同一份合同内容同时包含上述内容时,可重复计算。;
更正为:
2.3、投标人(联合体)必须满足以下全部业绩要求:
①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0台桥式或门式起重机(单台额定起重量≥40t)的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投运证明,以起重机台数为准,两类起重机数量累计不少于10台);
②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台智能桥式或门式起重机采购设备供货业绩或智能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投运证明);
③同一份合同内容同时包含上述内容时,可重复计算。
3、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变更为****上午8:30时至****下午5:00时。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下午2:00时。
其余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阴市港口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联系方式:虞娇****。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阴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系人:周先生、罗女士
电话:****
E-MAIL:****@jstc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