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心】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汉川东至宜昌北 第十批次建管甲供物资运维工机具(动车、房建、工务专业)招标GW04(运维工机具工务专业)第3次答疑(标段编号****)
发布时间:**** 20:59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HBSJ-202108TL-043035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汉川东至宜昌北第十批次建管甲供物资(项目名称) GW03、GW04(包件号) 运维工机具(工务专业)(物资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补遗
一、GW03包
(一)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二节技术规格书“总则-7.3锂电设备在供货前提供电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锂电设备充电器需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配套提供,保证充电安全。”修改为“锂电设备充电器需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配套提供,保证充电安全。”
二、GW04包
(一)将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二节技术规格书“总则-7.3锂电设备在供货前提供电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锂电设备充电器需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配套提供,保证充电安全。”修改为“锂电设备充电器需由投标产品制造商配套提供,保证充电安全。”
对原招标文件进行上述调整后,形成的答疑澄清文件已上传交易系统,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以该文件为依据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如有与本澄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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