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简况
| 机械设备 | |
| 标的状态 | 其他 |
| 规格类型 | / |
| 计量单位 | / |
| 生产厂家 | / |
| 数量 | / |
| 其他说明 | 以现场踏勘为准 |
| 其他资产 | |
| 标的状态 | 其他 |
| 其他说明 | 以现场踏勘为准 |
| 资产概述 | 标的资产为点击登录查看自备电厂关停资产,具体以现场踏勘为准。 |
| 标的所在地 | 江苏省扬州市**** |
转让方简况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注册地 | 仪征市**** |
| 法定代表人 | 毛绪国 |
| 注册资本 | 4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6271G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关于《仪征化纤公司热电部关停固定资产报废》等事项的决定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点击登录查看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仪征化纤公司报废资产的批复、关于《仪征化纤公司热电部关停固定资产报废》等事项的决定 |
| 批准文号 | 石化股份化财〔2025〕28 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286X1 |
| 批准日期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交易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申请手续的同时,须按照《评审文件》(附件2)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中《意向受让方资产报价单》中的有效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即含增值税价7160.39万元);《意向受让方拆除清理费用报价单》中的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拆除清理费用的报价上限(即含增值税价1852.67万元)。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点击登录查看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和提交《响应文件》的行为,是对标的资产现状、交易规则、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接收受让申请材料和《响应文件》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点击登录查看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148.117万元(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等额部分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点击登录查看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点击登录查看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有限公司 账号: ********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点击登录查看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满,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结果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将按照《评审文件》(附件2)的规定通过综合评议方式确定受让方及对应报价。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点击登录查看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的规定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点击登录查看出具交易凭证前,按《缴费通知》的规定向点击登录查看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点击登录查看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有限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点击登录查看提交受让申请的企业法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点击登录查看和转让方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点击登录查看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7.意向受让方被确定受让方的,需在点击登录查看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详见附件7)进行签订。受让方需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下款项: (1)受让方需一次性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 (2)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资产交易合同》中确定的拆除清理费用金额的10%做为履约保证金。 受让方应严格按照下列附件的规定执行: 附件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附件2:《评审文件》 附件3:《现场踏勘管理办法》 附件4:《拆除施工管理要求》 附件5:《HSE管理协议》 附件6:《联合体协议》 附件7:《资产交易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相关规定。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项目标的资产为点击登录查看(简称转让方)持有的自备电厂关停资产。标的资产尚未拆除,部分资产与其它正在运行生产设备交叉排列,受让方须按照要求进行保护性拆除,拆除时不得影响其它设备的正常生产运行,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影响其它设备的正常生产运行的责任以及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资产按现场踏勘时的实物资产现状进行交易和移交。标的资产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转让方及点击登录查看不对标的资产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 3.本次标的资产不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查封等事项。 4.本次标的资产的转让底价为资产可回收净值,未扣减拆除清理费用。本次拆除清理费用的报价上限为含增值税价1852.67万元,其中包含资产拆除清理费用报价上限为含9%增值税价1809.14万元,危废处置费为含6%增值税价43.53万元。拆除清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施工方案设计费用、场地平整、拆解施工、环保处置施工、固废处置,以及危险废物装卸、转移、合法处置等相关费用。转让方将按照本次公开挂牌结果确定的拆除清理费用金额向受让方实际进行支付,支付方式见《资产交易合同》(详见附件7)。转让方不因向受让方支付拆除费用而额外承担拆除工作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5.本次标的资产的转让底价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后开具发票(其中受让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可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均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受让的,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详见附件6),明确资产收购方和拆除施工方权责,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拆除施工方担任,联合体成员不得重复组建联合体。 7.标的资产拆除过程中不允许使用爆破方式拆除。标的资产拆除工作过程必须防止安全、环保等事故发生,确保设备内残留固废、危废介质合规处置。拆除施工需严格按照《中国石化装置设施拆除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安【2018】401号)、转让方关于安全、环保管理规定要求施工。具体要求详见《拆除施工管理要求》(附件4)。 8.标的资产关停后,设备中可能存在危废品没有被完全吹扫,可能含有脱硫脱硝催化剂、保温棉等固、危废的情形,具体固、危废量不能确定。拆除清理费用中包含对各种固、危废的清理,清理出的危废品需采用专用收集容器储藏,并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安全转移至指定地点,由具备相应固废、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合规处置,装卸、运输及处置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本次标的资产含所在区域内地面以下-7米内的管线等设施。 10.鉴于标的资产为报废拆除处置,其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进行破坏性拆除,并由转让方相关管理人员拍照、留存影像资料,去功能化后方可对外处置,防止被二次使用。 11.意向受让方必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负责组织。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的规定提交全部踏勘申请材料(含相关材料),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照转让方的安排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申请材料接收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刘经理(联系电话:****)。现场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需现场签署一式三份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意向受让方作为受让申请材料的必备文件提交至点击登录查看。 1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状况及瑕疵、不接受或不满足拆除施工要求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拒绝支付交易款项,不得以现场踏勘时核查的资产情况与拆除施工后交付的资产情况存在差异而变更交易结果,不得以标的资产功能现状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交易价款、索要转让方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13.上述提及的附件材料,意向受让方可通过标的资产信息披露公告中“公示附件”自行下载查阅。 附件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附件2:《评审文件》 附件3:《现场踏勘管理办法》 附件4:《拆除施工管理要求》 附件5:《HSE管理协议》 附件6:《联合体协议》 附件7:《资产交易合同》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148.117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点击登录查看按规定将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等额部分交易价款。 |
| 收款账号 | 点击登录查看有限公司 账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
| 保证内容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6个周期 |
| 竞价方式 | 其他竞价 |
| 公示附件 | 附件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pdf附件2:《评审文件》.pdf附件3:《现场踏勘管理办法》.pdf附件4:《拆除施工管理要求》.pdf附件5:《HSE管理协议》.pdf附件6:《联合体协议》.pdf附件7:《资产交易合同》.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经理、刘经理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广州市****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