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其他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其他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
2.2规模及投资额: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34500万元,拟针对东街、文重街、将军街及涌泉街、十八间街区105亩范围实施老旧街区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老旧建筑提升改造约20万㎡,新建口袋公园2处、规划机动车停车位550个、配套建设充电桩250个。打造片区创新消费场景,便民服务商铺改造利用约1.4万㎡,整理公共空间约0.4万㎡;配套提升片区道路、消防等市****
2.3服务期限:120天。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工程测绘、施工图设计。
2.5标段划分:设计标段 。
2.2规模及投资额: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34500万元,拟针对东街、文重街、将军街及涌泉街、十八间街区105亩范围实施老旧街区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老旧建筑提升改造约20万㎡,新建口袋公园2处、规划机动车停车位550个、配套建设充电桩250个。打造片区创新消费场景,便民服务商铺改造利用约1.4万㎡,整理公共空间约0.4万㎡;配套提升片区道路、消防等市****
2.3服务期限:120天。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工程测绘、施工图设计。
2.5标段划分:设计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市****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注:含EPC项目,须在合同内体现设计金额,合同内不能体现的,须由业主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3.1.1资质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市****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注:含EPC项目,须在合同内体现设计金额,合同内不能体现的,须由业主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00:00 至 **** 00: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5.1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5.2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文件附件: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文件名称 |
---|---|---|---|
1 | 宜宾市**** | CPQFJ****1 | (招标)招标文件10.22.ZBJ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