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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一经路39号(帝达工业园)15号工业厂房招标公告(原标题: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一经路39号(帝达工业园)15号工业厂房)

天津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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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项目编号:**** 挂牌开始时间:**** 挂牌结束时间:****
挂牌价: 1,248.1029 万元
租期:114月 年平均租金:131.379253万元 保证金:30.1497万元
价格说明: 本项目以每季度为一周期缴纳租金,首期租金301497元,出租期限为10年(第一年租期免租金6个月),挂牌价格为第1-3年每年租金为120.5989万元(单价为0.63元/㎡/天);第4-6年租金较第1-3年涨幅约3%(增加0.02元),每年租金约为124.4274万元(****元);第7-10年租金,较第4-6年涨幅约3%(增加0.02元),每年租金约为128.2560万元(****元)
面积: 5244.57㎡
位置: 天津东丽区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工业
交易机构信息
部门负责人: 袁颖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天津市****
标的类别 房产
坐落位置
天津东丽区****
面积
5244.57平方米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工业
特色
标的占用情况
空置
权证名称 不动产权证
权证编号 津(2023)东丽区不动产权第 ****号 免租期限 6月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1,248.1029<万元 >
租赁期限
114月
年平均租金
131.379253万元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本项目以每季度为一周期缴纳租金,首期租金301497元,出租期限为10年(第一年租期免租金6个月),挂牌价格为第1-3年每年租金为120.5989万元(单价为0.63元/㎡/天);第4-6年租金较第1-3年涨幅约3%(增加0.02元),每年租金约为124.4274万元(****元);第7-10年租金,较第4-6年涨幅约3%(增加0.02元),每年租金约为128.2560万元(****元)
支付方式 季付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30.1497万元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保证金的处理
一、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 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 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二、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 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点击登录查看的有关规定和 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三、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是否进场结算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
万元
进场结算部分金额描述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 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 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 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 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 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将30.1497万元(人民币大写: 叁拾万壹仟肆佰玖拾柒元整)交易保证金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 (下称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 三、最终承租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租金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其余每期租金应至少在上一个计租周期到期日前15个工作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做为首期部分租金支付到出租方账户。 四、最终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出租方缴纳301497元人民币(无息)作为合同期内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后,经双方对房产及费用缴纳情况查验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应与出租方联系现场看房,办理承租 登记手续时应提供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看房联系人:李昊先生,联系电话:****)。 六、意向承租方递交申请材料进行意向登记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承诺按照房产现有状态承租,并自行负责房产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经营所需的装修改造。承诺在该房产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 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不得在房产内进行非法、违规活动。 2.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自行承担装修改造及后续承租使用期间的一切安 全责任。对租赁物进行提升改造须提供书面的装修方案等材料,经甲方同 意后实施,装修方案及相关图纸报甲方留备。 3.承诺负责标的内,水、电、燃气、管线、门窗、中央空调、设施设备等 进行维修、保养、改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费、检测 费、物业费等),及安全责任均由最终承租方负担,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 缺陷导致的损坏由出租方负责维修。 4.承诺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水、电等设施按出租方提 供的负荷内使用,否则出现的问题,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因最终承租方保管不当或使用不合理造成房屋及附属设备发生损坏的,出租方不承担维修责任,由最终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5.承诺在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网、电话、暖气 等配套设施的初安费及日常产生的费用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出租方负责协 调办理缴费账户名称变更事宜,变更手续未能完成办理,出租方将不承担 任何相关责任。 6.承租方需积极配合出租方进行安全检查等相关事宜。承诺在任何情况 下,均自行承担装修改造及承租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 7.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承租方确需转租的, 需向出租方提供书面申请。 七、本标的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 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则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 方,产生的溢价平均分配至第一年至第十年的租金。 八、天津产权收到除保证金外的剩余首期租金及交易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 九、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其他披露内容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银行账号 ****55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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