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与澄清预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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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二期建设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三)标项2
项目序列号 :P****0C9Z
首次公告日期 :**** 01:05: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二节 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标项一评分标准 | 业绩评价(客观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产品(相同品牌相同型号)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1)每提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共5分;(2)无或不提供证明材料得0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业绩评价(客观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产品(相同品牌相同型号)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1)所有核心产品提供一个业绩视为一份有效业绩,每提一份有效业绩得1分,共5分;(2)不提供、提供不完整或不提供证明材料得0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 2 | 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二节 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标项一评分标准 | 授权评价(客观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销售授权书进行评价。(须注明产品名称及型号)1、投标人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注明产品名称及型号,5分;2、未提供有效制造商授权或提供不全,0分。 | 授权评价(客观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有核心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销售授权书进行评价。(须注明产品名称及型号)1、投标人提供所有核心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授权书(提供证明材料),注明产品名称及型号,8分;2、未提供有效制造商授权或提供不全,0分。 | ||||||
| 3 | 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二节 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标项一评分标准 | 投标响应评价分(客观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投标响应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得分45分。2、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的任意一条▲条款存在负偏离,在45分基础上扣减3分/条;任意一条非▲条款存在负偏离,在45分基础上扣减1分/条,扣到0分为止。本项评分的条款将结合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资料(如检测报告、白皮书等)。未提供产品技术资料佐证的条款,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负偏离”评分。 | 投标响应评价分(客观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投标响应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得分42分。2、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规格)要求”的任意一条▲条款存在负偏离,在42分基础上扣减3分/条;任意一条非▲条款存在负偏离,在42分基础上扣减1分/条,扣到0分为止。 本项评分的条款将结合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资料(如检测报告、白皮书等)。未提供产品技术资料佐证的条款,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负偏离”评分。 | ||||||
| 4 |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 | 标项一:未设置核心产品 | 标项一:设置核心产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
更正日期 : **** 09:49:4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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