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 关于收储包头金山经济开发区一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文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为了实施城市规划和棚户区改造,经固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收储包头金山经济开发区一宗土地,土地权属为包头金山经济开发区,现就有关收储事宜公告如下:
一、依据固阳县****
二、公告时间:****至****。
三、在公告期内,收储范围内相关权益人对收储土地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证件及有效资料到点击登录查看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异议,视为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进行收储。
四、特别注意事项:如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提出权属主张和其他法律争议申报登记,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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