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漳扩建南港特大桥结构监测系统实施及漳州****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漳扩建南港特大桥结构监测系统实施及漳州辖区桥梁群监测系统实施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答疑部分
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1商务及技术分:20分,评标价分:80分;而在2.2.4(3)企业能力设置了9分,引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2022-2024年度的为“试验检测(公路)”的考核结果进行评分。
经查证参与考核的单位不超过5家,符合本次招标条件的单位只有2家,因此单一采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供应商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能力加分条件要求过于严苛,排斥了潜在的意向投标人。
同时根据《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11/content_****.htm)中“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等内容。
由于交通运输部检测信用评价在2022年后取消对检测单位信用评价考核,目前并无全国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建议删除2.2.4(3)企业能力评分条款。
答:经复核,本项目未将参与信用评分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门槛,所有参与信用考核的单位和未参与信用考核的单位,只要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故未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相关规定设置与项目相关的评分项,该评分项符合相关制度,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同时福建省高速公路未采用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该评价与本项目无关。综上,上述建议不予接受。
三、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更正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2”修改为: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1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四、其他补充事项
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漳州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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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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