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林甸县****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更正
更正内容:
采购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原“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现更正为“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庆财采【2024】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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