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现就《柯坪县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基地建设项目》相关要求作如下补充说明:
柯坪县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为援疆资金,由于该项目要求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管理规定》,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在自治区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标投标监督、施工许可证发放、质量安全监督和建设工程执法检查等活动中,应当对区外建设工程企业的下列备案事项实施监督。故要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今后的项目招投标工作中,我们将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公平竞争意识,对招投标文件及政策要求进行学习,深入解读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
及行业标准规范,通过案例分析形式,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法依规、准确规范编制和审核招标公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