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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10月份沥青及沥青混合料用仪器询比采购

福建厦门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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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15:43:00
发布单位:
公告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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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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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10月份沥青及沥青混合料用仪器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10月份沥青及沥青混合料用仪器询比采购。

1.2 采购方案编号: **** 。

1.3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

中交一公局绿建(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企业持续发展的需求,提高企业公路工程检测的装备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拟进行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地址:厦门市****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沥青及沥青混合料用仪器 。

2.2 交货期: 2025年11月至项目完工。

2.3 交货地点: 运至各项目所在地 。

2.4 物资质量标准:

2.4.1全自动沥青软化点试验器:1.钢球:直径9.5mm,质量3.5s±0.05g,试样环和钢球定位环、金属支架需符合规范图T 0606-2、图T 0606-3、图T 0606-4。2.烧杯:圆形耐热玻璃烧杯,容量800~1000m上直径86~120mm,高120~150mm。3.温度计:量程0~100℃,分度值0.2℃;量程30~150℃,分度值0.5℃。4.加热装置,采用带有磁力振荡搅拌器的电热板,振荡子置于烧杯底部。振荡子直径约8mm、长度约40mm。振荡子转速可调。不得采用其他加热装置内置于烧杯内。5.恒温水槽:控温精度为±0.1℃。6.计时器:秒表或电子计时器,最小分度值0.1s,最大允许误差±0.10s/h。

2.4.2针入度测定仪:1.针的贯入深度应精确至0.1mm。针和针连杆组合件质量为50g±0.05g,另附一个50g±0.05g的砝码,总质量为100g±0.05g。仪器应有放置平底玻璃皿的平台,并有调节水平的。2.标准针:总质量2.5g±0.058,针柄长度为38mm±1mm;普通针针体长度为50mm±1mm,露出部分长40~45mm;对于长针针体长度为60mm±1mm,露出部分长50~55mm。针体由硬化回火的不锈钢制成,洛氏硬度HRC54~HRC60,针柄由黄铜或不锈钢制成。针体的一端应磨成锥形,并在图T0604-2中b位置切平,切平处(即针尖)直径应为0.14~0.16mm。针体圆柱体与针锥轴向偏差应不大于0.20mm,针体及针锥的任何部位与针柄的轴向偏差应不大于1mm,粗糙度为 Ra0.2μm~Ra0.3μm。针尖平面与针体轴线垂直,误差不超过2°。3.盛样皿:金属制,圆柱形平底。小盛样皿内径55mm,深35mm;大盛样皿内径70mm,深45mm;特殊盛样皿内径70mm,深80mm。4.恒温水槽:容量不少于10L,控温精度为±0.1℃。恒温水槽中应设有一带孔的支架,距水面深度不少于100mm,距恒温水槽底不少于50mm。平底玻璃皿:容量不少于1L,深度不少于80mm。内设有一不锈钢三脚支架,以保证盛样皿稳定。为便于针入度试验时试样控温,平底玻璃皿宜与恒温水槽连接,形成一个循环系统。5.计时器:秒表或电子计时器,最小分度值0.1,最大允许误差±0.10s/h。

2.4.3液体密度试验器:1.恒温水槽:控温精度为±0.1℃。2.液体密度计,玻璃制,密度范围800~1100kg/m3,分度值 0.5kg/m3;3.密度计量筒,透明玻璃或金属圆筒形容器,用于盛装密度试验的试样。为倾倒方便,密度计量筒上边缘应有一斜嘴;量筒内径至少比所用的密度计外径大20mm;量筒高度应能使密度计在试样中漂浮时,密度计底部与量筒底部的间距至少有25mm。4.可选择《石油密度计技术条件》(SH/T0316-1998)中SY-05 系列密度计。

2.4.4自动混合料拌合机:1.容量不小于30L。2.搅拌叶自转速度 55~65r/min,公转速度20~30r/min。3.可拌制浇筑式沥青混合料:除满足常规拌合温度外,需满足试验温度240℃±5℃。

2.4.5阳离子乳化沥青搅拌仪:1.电机:输出功率不小于25W,转速为260r/min±60r/min。2.搅拌器:不少于2个,结构及尺寸如图T0658-2~图T0658-4 所示。3.搅拌罐:不少于2个,不锈钢杯,容量约500mL,高约95mm,直径约 90mm。4.漏斗:锥形,能够向给料器连续提供足够流量的标准料。5.给料器:具有给料速度可控制的调节器,给料速度为0.35g/s±0.10g/s。6.盛样瓶:多个,塑料或玻璃制,容量约500mL,带塞子。7.环境箱或恒温水浴:能够控温25℃±1℃。若采用恒温水浴,则需要配备个架子用于固定盛样瓶。

2.4.6沥青旋转薄膜烘箱:1.双壁对流电加热式控温烘箱,能加热至 200℃,恒温控温±0.5℃恒温室如图T 0610-1 所示,其内部尺寸为高 381mm、宽 483mm、深445±13mm(关门后)。烘箱门上有一双层耐热的玻璃窗,其宽为300~330mm、高200~230mm,层间以空气隔离,窗口大小应方便观察烘箱内部。烘箱加热元件的顶部应位于烘箱底板下方25mm±5mm 处,烘箱应调整成水平状态。烘箱内有内置灯。2.底部通气口面积为1500mm2±470mm2,上部通气口匀称地排列在烘箱顶部,其开口面积为930mm2±45mm2,上下对称配置。3.旋转薄膜烘箱内有一隔层,烘箱壁与隔层之间有一个通风层,间隙为38mm±5mm。在烘箱宽度方向中部安装一箱形风扇,外径130mm±5mm、厚度70mm±5mm,风扇轴距环形金属架前面150mm±5mm。风扇马达安装在烘箱外部,转速为1725r/min,风扇转动方向与叶片指向方向相反。通风系统的气流应从烘箱底板上升,经过烘箱壁与隔层之间的通风层,吸入风扇后吹出,如图T0610-1所示箭头方向。4.水银温度计悬挂或固定在顶板架子上,架子距烘箱右壁中部51mm±3mm;温度计悬挂时其水银球末端与环形金属架轴线相距25mm以内。温度传感器宜安装于水银温度计相对称的左侧位置。烘箱加热控温的功率应满足一定要求,能够实现在环形金属架放满试样后预热烘箱温度在10min内快速回升到试验温度。5.喷嘴孔径为1.0mm±0.1mm,将其与一根长为7.6m±0.05m、外径为8mm±0.1mm的制冷铜管相连。6.流量计:能够精确测量4000m/min±200mL/min的流量,精度为1.5%。7.盛样瓶:8个耐热玻璃制瓶,结构及尺寸如图T0610-3所示,高为139.7mm±2.31.5mm,外径为 64mm±1.2mm,壁厚2.4mm±0.3mm,口部直径为 31.75mm±1.5mm。

2.4.7马歇尔稳定度试验仪:1.由加载装置、上下压头、导杆、荷载传感器、变形传感器和控制装置等组成。能够自动测定荷载和变形量,数据采集频率>50Hz;记录荷载-变形量曲线,进行原点修正,并具有显示、存储和打印试验结果等功能。其压头结构及尺寸规程如图 T0709-1所示。2.试验仪加载量程>25kN;荷载传感器量程>25kN,分辨率≤10N,精度为100N;位移传感器量程满足试验要求,精度为+0.1mm;加载速率应满足50mm/min +5mm/min。试验仪与上压头之间应设置钢球,钢球直径16mm+0.05mm。 3.试验时,破坏荷载不超过量程的80%,从空载到加载过程中速率降低≤5%。

2.4.8乳化沥青微粒离子电荷试验器:1.电极2块,每块电极板长 100mm±1mm、宽 25mm±1mm、厚约 1mm。电极上刻度线距底部25mm±1mm,两个电级距离12mm±2mm。2.电压0-30V可调节,带可变电阻,可获得不小于50mA的直流电流。3.烧杯容量250mL。

2.4.9金属比重瓶:不锈钢制,瓶内表面光滑,瓶口与瓶塞配合严密 。 瓶塞上表面光滑,中间有个垂直孔,下表面为光滑凹面,以便气泡由孔中逸出。盖上瓶塞后的容积为100mL 。

以上仪器均需符合JTGT 3410-2025《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要求。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需求项目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

验收要求

(一)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首先对照乙方发货单对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等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

最终验收合格,以下述规定为准:

一般设备(无须检定/校准的设备)实物验收、技术性能验收合格,视为最终验收合格,具体标准如下:

1试运行期满,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甲方的的认可。

3.设备应取得省级以上计量检定单位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校准机构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检定/校准报告,则取得上述证书后视为最终验收合格,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单,标志该设备已验收合格,并办理设备交接手续。否则视为验收不通过,甲方有权退货,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因设备质量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及采购方的一切损失。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询价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重点工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为中标人,不含分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信誉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投标状态。

(5)其他要求:要求投标人报价时应同时填写细目清单单价,细目清单合计总金额应与系统报价总金额一致,具体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 10 月 23日至2025年10 月 28日 16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10月28日16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 合同主要条款

9.1定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有效期内不进行调整。

9.2付款条件:

9.2.1无预付款。

9.2.2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于每月 10 日持甲方签认的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单据到甲方生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结算时乙方按约定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并按实际货物验收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导致甲方无法办理增值税抵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因乙方提供不合规发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诺赔偿损失或由甲方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后,甲方公司生产管理部及财务部审批同意后进行支付,结算后60日内支付95%货款,余下5%货款12个月内支付,以此类推。甲方的付款方式为票据支付或银行转账,票据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云信、e信通、供应链ABS等,甲方使用票据期限为6个月,票据支付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计量资金会有不及时到位的现象,供方应充分理解需方(项目部)计量资金到位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需方进行索赔。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支付货款,双方协商解决。

9.3需方支付货款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的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本期实际供货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供方未向需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审计监督部

举报电话:****

12.其他

无。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绿建公司

蔡双

****

2025 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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