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点击登录查看受委托,对沪品路(沪太路-荻泾)道路新建工程监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提供查询结果的截图。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能力。
4、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仅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沪品路(沪太路-荻泾)道路新建工程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针对沪品路(沪太路-荻泾)道路新建工程的建筑安装费、前期工程费等的监理工作。
4、交付地址:甲方指定。
5、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6个月及2个月资料整理期)
6、项目预算金额:投标最高限价为44.65万元(超出最高投标价格视为无效报)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上海市宝山区****领取招标文件。
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监理资质(原件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前往宝山区****进行现场审核,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10: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 10:30(暂定,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出席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一正二副(纸质文件)并密封(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后另行提供一份副本);盖章电子版投标文件(文件拷入电子光盘或U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宝山区****
邮编: 200949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宝山区****
邮编: 200940
联系人: 郑晨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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