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招标名称:中冶天工南方公司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怡小区安置区工程消防工程标段二
招标编号:****-南方-ZB041
1、根据各报价人提交的疑问、建议及现场实际情况,现对询价书作如下澄清说明:
一、付款方式变更为:
1.付款方式为:现汇/供应链付款(现汇付款占招标金额25%,供应链付款占招标金额75%,供应链的金融服务费由投标人承担,按年化利率2.9%考虑,若使用现汇支付比例超25%,则超出部分金额按年化利率2.9%扣除供应链金融服务费用)
2.预付款:无。
3.进度付款方式:①付招标人每月按招标人审核的分包月度暂结工程价款的70%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经发包人、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分包累计暂结额的80%时停止支付;
4、余款及质保金支付:
①(非中小企业)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招标人与投标人完成最终结算并且招标人收到总包工程结算付款后[180工作日]内付至分包合同结算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届满且招标人收到发包人相应款项后,如有其他扣款事项,招标人据实扣除后[30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投标人。
②中小企业)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招标人与投标人完成最终结算后[60]天内付至分包合同结算额的[97]%,剩余[3 ]%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届满且招标人收到发包人相应款项后,如有其他扣款事项,招标人据实扣除后[30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投标人。
发票开具类型、税率:增值税专用 /普通(提示二选一,与资格预审文件保持一致)发票、税率*%;增值税发票金额与进度暂结金额一致,并同步提供完税凭证。
逾期支付相关条款见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要求不一致处,以本澄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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