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 17:00:00。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
|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2) 被异议人名称; |
| (3) 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
| (4) 异议事项; |
| (5) 相关请求和主张; |
| (6) 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
| (7) 法律依据; |
| (8) 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
| (1)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 (2)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
| (3)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 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 (4) 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
| (5)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响应单位)的; |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 |
| 3、公示媒体: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安徽省能源集团招标采购数字化门户网站(https:****)等媒介发布,其他媒介转载与前述媒介发布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前述媒介发布的内容为准。 |
| 4、联系方式 |
|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 地 址: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