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金浦路2号办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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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1. 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广西桂腾建设有限公司
(2)响应报价:****.50元(含税)。
(3)响应询比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询比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①企业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侯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桂建安A ****。
③项目经理:胡文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桂建安B ****。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张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桂建安C3(2017)****。
(4)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包括中国电信项目和非中国电信项目):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成交候选人情况:
2. 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2)响应报价:****.33元(含税)。
(3)响应询比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询比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①企业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许文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桂建安A ****。
③项目经理:黄振腾,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桂建安B ****。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潘吉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桂建安C3****。
(4)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包括中国电信项目和非中国电信项目):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否决响应情况:
1.广西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施工人员中,施工人员未提供高处作业操作证(登高架设)或建筑架子工证1本,不满足询比文件中要求的:“施工人员资格证书基本配置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或建筑电工证2本、高处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1本、高处作业操作证(登高架设)或建筑架子工证1本、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1本;1人持多本证按1本计算”,响应被否决。
2.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供的5名施工人员中,其中1名施工人员身份证有效期过期,不符合询比文件中要求的:“施工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施工人员基本配置要求5名(不含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响应被否决。
3.广西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文件编制者雷同,最后一次保存者为“emmmmmm”,根据询比文件:“参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四十条规定,如供应商出现上述规定情形,评审委员会确定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则视为供应商有串通响应的情形”。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的认定场景:不同投标人/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则视为供应商有串通响应的情形”的要求,因此,广西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中响应被否决。
4.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施工人员中,施工人员未提供高处作业操作证(登高架设)或建筑架子工证1本,不满足询比文件中要求的:“施工人员资格证书基本配置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或建筑电工证2本、高处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1本、高处作业操作证(登高架设)或建筑架子工证1本、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1本;1人持多本证按1本计算”,响应被否决。
公示期:****至****。
公示期间,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车金兰,****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韦工,****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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