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川区就业之家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行政区域 | 临川区 | 公告时间 | **** 17: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抚州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名人国际A栋2单元17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临川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川区就业之家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评分办法1、原拟委派运营管理团队成员专业能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具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5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现变更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 1 人)具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得 5 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2、增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指导人员导师证书、创业指导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3、原商务评分中“投标人运营服务项目成效进行评审: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类认定”:获得县(区)级认定,得2分;获得市级及以上认定的,得5分。最高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现变更为“投标人运营服务项目成效进行评审: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类认定”:获得县(区)及以上认定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4、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中商务分增加“投标人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件佐证,否则不得分)”;5、原开标时间“****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变更为**** 09点30分 (北京时间)等,详见答疑文件。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变更内容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名人国际A栋2单元1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美
电话:****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