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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交通划线工程专业分包(2025-2026年度)竞价公告

江西抚州 全部类型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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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度)

竞价公告

一、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交通划线工程专业分包(2025-2026年度)已经上级批准,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招标。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点击登录查看交通划线工程专业分包(2025-2026年度)施工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控制价和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工程量

(暂定)

全费用控制单价(元/㎡)

小计(元)

1

非标普通热熔标线

厚度1.6-2.0mm

800

30

24000

2

非标震荡标线

/

100

80

8000

3

标字(非标)

厚度1.6-2.0mm

50

100

5000

全费用招标总控制价(元)

37000

注:1、本招标暂定工程量仅为投标计算数量,不是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各潜在的投标单位需予以响应;此招标总控制价不作为最终合同价,只作为评标依据。本项目预计产生工程费用为20万元。

2、若投标单位的报价清单有子项报价明显偏低,视为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有权修正子项投标单价(清单内投标单价按中标总价与招标总控制价的下浮比例乘以控制单价作为结算单价)。

3.1、控制单价均为全费用控制单价,含9%税费、标线材料(含运、卸)及热熔标线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成品材料及辅材、机械器具和人工等所有费用(即包干价),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2、标线要求:满足招标人竣工验收需达到合格及以上要求,且需配合招标人提供相关验收资料。

3.3、增减工程量的结算方式:(1)清单内工程量的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中标单价据实结算;(2)清单外工程量的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按招标人结算管理办法执行。

四、付款方式

4.1、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或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诉讼管辖法院为南城县人民法院;(2)担保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2、单个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由中标单位每个月提交完成工程量清单,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0%;

4.3、单个工程项目工程量完成100%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0%,同时退回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及时足额付清所有农民工工资,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单位套取农民工工资,招标人有权以此作为线索移送县社保局或县纪检进行立案;如招标人替中标单位垫付农民工工资,招标人有权从中标单位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如中标单位剩余的工程结算款不足以抵扣招标人垫付的农民工工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法诉追偿;

4.4、单个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7%,剩余保修金3%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4.5、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或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云企链等金融产品支付。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1)选择银行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元【转账时备注工程名称(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工程名称或备注工程名称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的信息如下:

①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3**** 0000 0022

②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2****

③ 户 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账 号:****937777

(2)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电子保函专栏中自行申请办理。服务热线400-000-2308。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下午17时之前。

5.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未备注项目名称和备注项目名称错误,均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确认为准。

六、报价材料(所有报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6.1、报价单(详见附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5、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7、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8、被委托人现场报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6.9、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各潜在的投标单位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网址:http:****;

7.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午15时30分。

7.3、开标地点(报价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一厅)。有意参加报价的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报价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报价。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7.4、现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需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签到核对,身份证待开标结束后返还。

八、公示

8.1、招标人根据投标单位现场有效报价确定中标排序人(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取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排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

8.2、招标人自开标次日起3日内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http:****/nc/)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排序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节假日超过 2 天的,公示期顺延最少应有1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再依法确定中标人。

九、评标方法

9.1、本工程采用总报价最低价中标(若报价单的单价计算得出总报价与填写的总报价不一致时,招标人有权取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和填写的总报价两者的低值作为中标总报价,如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高于填写的总报价,中标单价按(1-填写的报价总价/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同比例下浮计取,确定中标单价。)。投标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投标总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取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排序人,排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报价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则采用电脑随机编号后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9.2、若投标单位的报价清单有子项出现遗漏、缺项未报价等情况,视为不响应公告的要求,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报价排序;若投标单位的报价清单有子项报价明显偏低,视为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有权修正子项投标单价(清单内投标单价按中标总价与招标总控制价的下浮比例乘以控制单价作为结算单价)。

9.3、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及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投标报价材料的投标单位,其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9.4、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和招标总控制价,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投标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9.5、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且投标人不得更改报价单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详见附件,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潜在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

9.6、如发生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人终止合同等情形,经招标人认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价格合理,且经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意,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否则重新招标。

十、进度要求

10.1、工期:暂定365日历天,且应满足招标人的进度要求;

10.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确认好倒排进度工期表后,中标单位应按照倒排进度工期表保证各道施工工序所需的工种人数、机械数量如期完工;中标单位应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和机械数量每天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书面约定。因招标人原因延误工期则工期顺延,因中标单位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则赔偿2000元/日历天,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中标单位提前完成约定的工期,按2000元/日历天进行奖励,但累计的奖励金额不超过暂定合同总价的10%。因中标单位原因,不履行工期的约定、工程连续三天或累计五天停工,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一、文明施工要求

11.1、中标单位施工人员一切劳保用品由中标单位负责,包含安全带,安全帽,雨衣、雨鞋、手套、夜间照明灯具等。

11.2、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建筑垃圾、现场剩余的甲方的材料、回收的废弃材料(如塑料包装袋、空桶等),应按招标人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堆放至指定地点(费用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结算时不再计取),如中标单位拒绝实施,招标人有权聘请其他劳务人员实施,产生的费用招标人有权从中标单位的款项中扣除。

11.3、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实名制打卡。

十二、安全生产要求

12.1、招标人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如安装施工现场场所通道、供电设施电源等。中标单价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标单位应确保足额使用。

12.2、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工伤保险由招标人购买,费用由招标人支出,中标人需与施工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协议并负责提供资料及时办理保险事宜,中标单位劳务人员进场前必须完成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否则因中标单位安排的劳务人员进场前未办理工伤保险手续且造成工伤事故的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工伤理赔范围内由招标人负责,工伤理赔范围外由中标人负责,如招标人替中标人垫付工伤理赔外的金额,可向中标人进行追缴或从工程款中直接扣回。

12.3、中标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中标单位自行安排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因中标单位操作不当或未按安全规范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12.4、中标单位必须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聘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中标单位员工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任何事故伤害都由中标单位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12.5、中标方在材料运输、装卸车、材料的二次搬运、施工器具的操作使用和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如因违章作业和违规施工作业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招标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13.1、中标单位划线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标标准,并负责施工区域的清扫工作(清扫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完成的服务工作必须确保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如中标单位供应货物要求和施工进度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单位供货和施工,因施工进度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人有权从中标单位合同款中予以扣除。

13.2、本单项工程未组织完工验收移交招标人之前,已完成的工程实体由中标单位负责保护,因未妥善保护而造成的返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3.3、施工过程若有材料需要二次搬运,二次搬运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二次搬运费不另行计费。

13.4、中标单位负责施工及运输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3.5、签订书面合同时以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确定为合同单价(有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3.6、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3.7、本次招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活动。若投标单位中标,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3.8、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3.9、针对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投标单位,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3.10、中标单位每次请款时,均需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和用工协议复印件。因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恶意讨薪行为(相关部门留有讨薪记录的),每发生一次,招标人有权将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对其进行处罚,将其拉黑三年(即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集团及其子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对外公示。

13.11、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招标人合同中约定。

13.12、参与点击登录查看交通划线工程专业分包(2025-2026年度)报价的投标单位,均视为完成响应本公告里的所有内容。若投标单位对本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出具招标答疑或补充通知,答疑或补充通知为招标的一部分。如遇有较大变动,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如未提出疑问,中标后所有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

13.13、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城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城县维也纳18楼

联系人:罗芳

联系电话:****

监管单位:南城县工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

联系人:丁文

联系电话:****

****

附件1

报 价 单

点击登录查看交通划线工程专业分包(2025-2026年度)

招标总控制价:37000元 投标总报价(元): 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工程量

(暂定)

全费用控制单价(元/㎡)

全费用投标报价(元/㎡)

小计(元)

1

非标普通热熔标线

厚度1.6-2.0mm

800

30

2

非标震荡标线

/

100

80

3

标字(非标)

厚度1.6-2.0mm

50

100

注:一切响应公告(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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